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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市直、广陵、开发区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志愿录取有关问题的解读

2015-06-12 12:17:31点击:

关于2015年市直、广陵、开发区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志愿录取有关问题的解读

一、志愿填报时间和志愿两大系列

1.志愿填报时间。今年市直、广陵、开发区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日,普教系列志愿(含职教“3+4”项目)采用网上填报和录取方式,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时间是6月2日24:00。

2.志愿填报的组织形式。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往届初中毕业(修业生)及在市区以外学校就读且参加市教育局组织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凭《准考证》到市区中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设在翠岗中学校园内)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3.志愿分为两大系列。各类学校、专业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个系列。普通高中(含职教“3+4”项目)属普教系列,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属职教系列。普教系列与职教系列(“3+4”项目志愿进入普通高中志愿表)互不兼报。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填报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但与四星级普通高中互不兼报、与“3+4”项目志愿互不兼报,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

4. 职教系列志愿填报方式。填报职教系列的考生可分两条线填报志愿,即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3+3’和综合高中”四个专业和职业院校4个专业,或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技工院校4个专业,职业院校(包括“‘3+3’和综合高中”)与技工院校互不兼报。

二、普通高中(含“职教3+4”)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

1. 普高(含职教“3+4”项目)志愿填报(俗称“白表”)办法。

第一,看师范报否。如果报师范,则不得选报“四星高中志愿”,也不得选报职教“3+4”项目志愿,可以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

第二,四星高中志愿。考生在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4所四星级高中中最多选择不超过3个志愿。四星高中志愿栏目虽然是平行志愿,但是有顺序,A、B、C志愿是按照考生分数投档后的录取顺序。

第三,“‘3+4’志愿和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选报”栏,选择其中之一,不可兼报,若兼报,此栏目填报无效,如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则在相应栏目填“服从”。

高中志愿填报后,学生家长必须在纸质志愿表和备署的“告家长书”签名。正反签名缺一不可。

特别提醒:考生所填每一个志愿,都必须做好被其中任何一个志愿录取的思想准备,一旦被某一志愿录取,就必须到该志愿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并由录取学校办理普通高中学籍,考生被志愿录取后,没有任何可能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录取任何已经被志愿录取的学生,录取也无效,由此造成的不能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省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等一切后果由录取学校和考生及家长负全责,并追究录取学校校长的纪律责任。

2.热点高中的定向指标生。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3所热点普通高中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分配给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以及景区选报市直招生区域招生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定向指标生的录取将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线为中考成绩总分的85%即663分。定向指标生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A志愿填报相关学校志愿的学生。考生填报在B志愿、C志愿中的热点高中,考生不能享受B志愿、C志愿相关热点高中的指标生待遇。

3.考生志愿更改时间。考生及家长应审慎选择学校,自主填报志愿表,学校不得干预或强迫。志愿网上填报后,学生及家长可以于6月20日、21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市中招办(设在翠岗中学校园内)更改志愿,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更改志愿期间考生及其家长更改志愿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更改,由于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4.普通高中(含职教“3+4”项目)录取坚持志愿录取与市场招生相结合的办法。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统招生及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学生、扬州高职校和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3+4”项目均通过填报志愿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职教“3+3”项目、综合高中实行网上市场招生。

三、普高(含职教“3+4”项目)志愿录取办法

1.普高(白表)采用网上志愿填报、网上录取的方式。师范、四星高中、职教“3+4”与东部公办二选一栏目依次进行,上一栏目已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栏目投档。

2.录取原则:“高分优先,尊重志愿”。考生要享受报考的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待遇,必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A志愿)填报该四星级高中。每所四星级高中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录满为止。

高分优先是指“谁分数高,先投档谁”。按考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序,然后从高分向低分逐个投档。

尊重志愿是指“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先投A志愿,再依次投B、C志愿。

例:甲考生(721分)所填志愿

四星

A志愿

B志愿

C志愿

M高中

N高中

L高中

若甲考生成绩721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到了甲考生投档时,先将甲考生投档M高中,首先投M高中非指标生,如果M高中非指标生有录取计划,则被M高中录取;如果此时M高中非指标生已录满,看甲考生所在初中学校M高中指标生计划使用情况,还未用完,则以所在初中学校M高中指标生计划录取到M学校;如果甲考生所在初中学校M高中指标生已经录满,或M高中在甲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没有指标生计划,则不能被M高中录取。开始投档B志愿N高中,看能否被N高中非指标生录取,如果N高中非指标生尚有计划,则被N高中录取;如果没有能够被N高中非指标生录取,就没有机会使用甲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的N高中指标生计划,也不可能被N高中录取;当然,如果N高中在甲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没有指标生计划,甲考生如果没有被N高中非指标生录取,就只能继续投档C志愿。不能被N高中录取,继续投档C志愿L高中,同样道理或者被L高中非指标生计划录取,或者不能录取L高中。如果不能被L高中录取,就会进入下一个职教“3+4”志愿和东部服从栏目中。

在721分考生投档全部完成后,再投档720分的考生,按同样投档和录取规则进行。

从上述举例可以看出,志愿录取的关键是学生的中考成绩、志愿填报情况。如要享受某一四星级高中指标生政策,还要看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其他同学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这一四星高中学校人数情况。

3.指标生同分处理办法。录取指标生过程中,如指标生录满出现同分时,按照语数外总分排序,如果语数外总分再相同,以语数总分排序。

4.网上市场招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学校除志愿阶段录取外需要通过市场市场招生录取的学生,比如国际班学生招生、市一中和广陵区红桥高中以及树人学校、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等民办学校以及其他所有需要上市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通过网上市场招生录取。还有,职业学校的“3+3”项目、综合高中招生在统一的网上招生市场中进行。网上市场招生的时间为6月28日-30日期间的相应时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志愿录取通知书”和“学位通知卡”是高一新生报名注册或者参与网上市场阶段招生、注册的依据

6月28日,市中招办发布中考成绩,开展志愿录取工作并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发布录取信息。其中,通过志愿填报录取的学生凭市教育局发放的“普通高中(含‘3+4’项目)志愿录取通知书”于6月29日下午5:30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注册登记并缴费,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未能通过志愿录取但中考成绩达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凭《2015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普通高中(职教“3+4”、“3+3”项目)升学学位通知卡》参加网上市场招生,通过网上市场招生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发给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办理缴费和新生注册登记手续。考生所在初中学校6月28日上午11:00前(市区主城区初中学校6月28日上午10:00前)须将“高中志愿录取通知书”或“高中升学学位通知卡”全部发给学生,不得截留。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无市教育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的市直招生区域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凭市教育局统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如果违规录取,市教育局将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完全由招生学校和考生及家长负责。

五、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办法

1.市直招生区域的初中毕业生,也就是所有填报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高中招生志愿表的学生,选报公办普通高中,除了邗江中学、宝应画川高中国防班外,只能选择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市一中和广陵区红桥高中,不得参加其它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选择民办学校一律通过网上招生市场。

2.宝应、高邮、江都、仪征和邗江等五县(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生,除报考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外和宝应画川高中国防班,只能参与所在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参与所在县(市、区)以外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3.市直公办高中,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江都区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35人;扬州中学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33人,扬大附中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除此之外,其它公办普通高中不能跨区域录取新生。

4.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计划均为预留计划,民办高中必须到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经批准同意后,市教育局方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方可进行招生,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

5.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六、严格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所有高中学校要按经过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省教育厅要求,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数核定高中学籍,超计划招生不予办理学籍。

七、严格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今年在全市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录取市教育局确定和公布的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不得为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接受职教系列志愿表的学生。

扬州市区中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